文化和旅遊部啓動2018年全國旅遊市場秩序整治行動

文化和旅遊部啓動2018年全國旅遊市場秩序整治行動

文化和旅遊部啓動2018年全國旅遊市場秩序整治行動

2018-04-19 17:31:00 來源:文化和旅遊部政府門戶網站

爲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加大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力度,切實維護遊客合法權益,2018年,文化和旅遊部将繼續在全國範圍開展旅遊市場秩序整治行動,聚焦行業頑疾,采取更加具體、更加精準的針對性措施,重點整治侵害遊客合法權益的突出問題,推動優質旅遊發展,不斷提升廣大遊客的旅遊獲得感和幸福感。

1至3月,針對個别重點旅遊地區相繼發生的導遊強迫或者變相強迫遊客消費、“黑導”毆打遊客等惡劣事件,文化和旅遊部開展了以打擊強迫消費以及非法從事導遊執業活動爲重點的旅遊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期間,文化和旅遊部先後派出5個督查組,分别赴湖南、重慶、安徽、江西、陝西等地,指導當地旅遊主管部門紮實開展專項整治“利劍行動”,這是繼去年“四季行動”之後,旅遊市場掀起的又一輪整治風暴。截至3月底,各地共檢查旅遊企業11253家,檢查旅遊團隊2942個,檢查旅遊客運車輛800台次,檢查導遊8596人次,立案172起,處罰導遊及非法從業人員70人,罰款及沒收違法所得326.05萬元。

開展導遊(領隊)執業大檢查,嚴查“黑導”

各地在旅遊景區、旅遊集散地、熱點旅遊線路沿途以及公共交通樞紐地點對帶團導遊進行拉網式排查,并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進行查處。其中,哈爾濱市旅遊主管部門給予向遊客強售套票、擅自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導遊商某某罰款二萬元,并吊銷導遊證的行政處罰;大理州旅遊主管部門給予向遊客兜售旅遊商品的導遊何某某罰款三萬元的行政處罰;西安市旅遊主管部門給予未經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攬導遊業務的導遊雷某某罰款五千元、暫扣導遊證一個月的行政處罰;張家界市公安機關對未取得導遊證從事導遊業務的廖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嚴肅查處導遊違法案件的涉事旅行社

各地在查處違法導遊(領隊)的同時,對委派未取得導遊證的人員提供導遊服務或安排不具備領隊條件的人員提供領隊服務的旅行社依法予以嚴懲。其中,哈爾濱市旅遊主管部門給予雇用無導遊資質人員非法提供導遊服務的黑龍江省桃源假日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罰款十萬元、責令停業整頓三個月的行政處罰;昆明市旅遊主管部門給予安排未取得導遊證人員提供導遊和領隊服務的雲南中青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罰款五萬元的行政處罰;北京市旅遊主管部門對涉嫌安排未取得導遊證人員提供導遊和領隊服務的2家旅行社進行立案調查。

嚴懲“黑店”“黑社”“黑車”

各地旅遊主管部門主動協調相關部門,嚴厲打擊強迫消費案件所涉及的購物店等購物場所,加大對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的社會組織或個人非法組織接待團隊遊客行爲的查處力度。其中,昆明僰銀商貿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林某某、經理陳某某因向雲南天合國際旅行社負責人白某某行賄五十萬元,由該旅行社招徕低價旅遊團,組織遊客在旅遊過程中到其下屬購物店購物,從中獲取非法利益,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被依法逮捕,白某某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依法逮捕。佛山市工商部門對4家涉嫌旅遊購物店進行立案調查;北京市旅遊主管部門對涉嫌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3家科技公司進行立案調查;欽州市旅遊主管部門對利用微信公衆号發布虛假旅遊信息招攬遊客的欽州市某協會依法進行查處;武漢市旅遊主管部門給予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鄭某某罰款一萬元的行政處罰。

下一步,文化和旅遊部将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以維護廣大遊客合法權益爲根本出發點,持續開展旅遊市場秩序整治行動,繼續鎖定市場頑疾,針對“不合理低價遊”、強迫或者變相強迫購物消費、“一日遊”亂象等突出問題,加大整治力度,不斷淨化旅遊消費環境,彰顯旅遊業的民生價值。

 

(責任編輯:遲紫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