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遊部等17家單位將對文化市場

文化和旅遊部等17家單位將對文化市場

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及有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

發佈時間:2019-01-15 15:52 來源:文化和旅遊部政府門戶網站 編輯:李慶禹

  為加快建立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監管制度,推進文化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文化市場領域失信聯合懲戒機制,近日,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文化和旅遊部、中央宣傳部、市場監管總局等17家單位聯合簽署了《關於對文化市場領域嚴重違法失信市場主體及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

近年來,為維護文化市場秩序,深化文化市場“放管服”改革,文化和旅遊部堅持市場培育與監管並重,立足于新時代文化市場發展的新形勢,不斷強化信用監管。此次《備忘錄》的出臺,與2018年6月文化和旅遊部修訂實施的《全國文化市場黑名單管理辦法》(文旅市發〔2018〕30號)實現了有效銜接。

《備忘錄》明確了聯合懲戒物件為根據《全國文化市場黑名單管理辦法》因嚴重違法失信被列入全國文化市場黑名單的市場主體及有關人員,包括從事營業性演出、娛樂場所、藝術品、互聯網上網服務、網路文化等經營活動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根據《備忘錄》規定,各相關單位將對聯合懲戒物件採取一種或多種懲戒措施,主要包括限制或禁止享受優惠政策、參與評優表彰;將相關失信資訊作為市場准入、行政許可、融資信貸、就職任職的重要參考;對嚴重違法失信市場主體及有關人員提高日常監督檢查頻次等,共23項跨部門聯合懲戒措施。

據瞭解,隨著《備忘錄》的印發實施,文化和旅遊領域已有《全國文化市場黑名單管理辦法》和《關於對文化市場領域嚴重違法失信市場主體及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旅遊市場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和《關於對旅遊領域嚴重失信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初步形成了“黑名單+備忘錄”的信用監管機制,有利於提高市場管理和服務水準,促進文化和旅遊市場高品質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