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遊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廣東省人民政府聯合印發《粵港澳大灣區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

文化和旅遊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廣東省人民政府聯合印發《粵港澳大灣區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

發佈時間:2020-12-30 16:09 來源:文化和旅遊部政府門戶網站 編輯:馬思偉

為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在文化和旅遊領域合作,共建人文灣區和休閒灣區,近日,文化和旅遊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廣東省人民政府聯合印發《粵港澳大灣區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包含指導思想、規劃原則、發展目標、共建人文灣區、構築休閒灣區和保障措施六個部分,旨在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堅持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支持港澳特區鞏固提升競爭優勢,充分發揮廣東改革開放先行先試優勢,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文化和旅遊交流合作與協調發展,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人文灣區和休閒灣區。

《規劃》明確,到2025年,人文灣區與休閒灣區建設初見成效。文化遺產有效保護傳承,文化藝術精品不斷湧現,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文化產業體系更加健全,社會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公民文明素質明顯提高,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豐富,粵港澳合作更加深入,市場發展活力充沛,中外人文交流互鑒成效顯著,打造一批具有廣泛影響力的示範項目、示範區。到2035年,宜居宜業宜遊的國際一流灣區全面建成。粵港澳大灣區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實現高品質發展,社會文明程度達到新高度,文化軟實力顯著增強,中華文化影響力進一步提升,多元文化進一步交流融合,世界級旅遊目的地競爭力、影響力進一步增強。

《規劃》圍繞人文灣區和休閒灣區建設,統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文化和旅遊發展,明確了塑造灣區人文精神、推動文化繁榮發展、促進中外文化交流互鑒、優化旅遊市場供給、創新旅遊推廣體系、完善旅遊市場發展環境等幾方面任務。《規劃》從組織實施、政策保障和防範化解風險三方面為相關任務落實提供支撐。

《規劃》設置11個專欄36個項目,通過實施粵港澳大灣區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程,開展青少年交流重點項目、重點藝術交流活動,建設公共文化服務設施重點專案、文化產業園區和展會項目、文化協同發展平臺,開發特色旅遊產品、特色旅遊專案,推進濱海旅遊重點建設項目,完善旅遊資源推介平臺,深化旅遊人才培養等,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在“十四五”期間構建和完善新時代藝術創作體系、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體系、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現代文化產業體系、現代旅遊業體系、現代文化和旅遊市場體系、對外文化交流和旅遊推廣體系,不斷鞏固文化和旅遊發展相互促進、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框架下,廣東、香港、澳門將加強溝通協調,依託粵港澳文化合作會議、粵港澳大灣區城市旅遊聯合會等文化、旅遊合作工作機制,推進規劃實施,確保《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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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圖瞭解粵澳大灣區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

2.共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人文灣區和休閒灣區——文化和旅遊部港澳臺辦有關負責人就《粵港澳大灣區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答記者問


附件:
粵港澳大灣區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