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出台《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證管理規定(試行)》 和《演出經紀人員繼續教育實施意見》

文化和旅游部出台《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證管理規定(試行)》 和《演出經紀人員繼續教育實施意見》

文化和旅游部出台《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證管理規定(試行)》

和《演出經紀人員繼續教育實施意見》

發布時間:2022-10-31 09:40 來源: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 編輯:馬思偉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出台了《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證管理規定(試行)》和《演出經紀人員繼續教育實施意見》,加強演出經紀人員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演出經紀人員的管理和服務水平。

“演出經紀人員資格”是列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准入類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是文化和旅游部的一項行政許可事項。根據行政許可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有關要求,結合演出經紀人員管理實際,文化和旅游部出台了《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證管理規定(試行)》和《演出經紀人員繼續教育實施意見》。

《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證管理規定(試行)》主要明確了資格證的組織管理和資格證的申領、變更、補發及注銷規定和辦理流程。同時,明確通過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台實現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證有關業務的“一網通辦”,將進一步提升用戶體驗,切實增強演出經紀人員的獲得感。

《演出經紀人員繼續教育實施意見》從總體要求、組織管理、教育內容、監督落實等方面提出具體實施意見。明確了演出經紀人員繼續教育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細化了工作機制和內容形式,建立繼續教育學時記錄制度,鼓勵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和用人單位將繼續教育情況作為表彰獎勵、晉升等的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