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關於在全省開展「整治旅遊業導遊亂象、強制消費等問題」的公告

福建:關於在全省開展「整治旅遊業導遊亂象、強制消費等問題」的公告

福建:關於在全省開展「整治旅遊業導遊亂象、強制消費等問題」的公告

2025年5月15日   來源:福建省文化與旅遊廳

為落實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文化及旅遊部關於推動抓好群眾身邊具體實事的部署安排,按照省紀委監委關於開展2025年集中推進16件群眾身邊具體實事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規範本省導遊服務行為,提升旅行社經營水平,整治旅遊業導覽亂象、強制消費等議題,維護「放心遊福建滿意在八閩」的優質旅遊市場環境,省文旅廳決定在全省進行專案整治行動。現面向社會及廣大遊客朋友們徵集此類問題線索、接受投訴舉報,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點

  (一)強迫購物方面

  導遊、旅行社與涉旅企業或市場主體串通,以欺騙、誘導、恐嚇、侮辱、棄置等方式強迫或變相強迫旅遊者參加購物活動或另行付費旅遊項目,收受回扣和商業賄賂。

  (二)無證經營方面

  1.無證從事導遊活動;

  2.取得導遊證未接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攬導遊業務進行導覽活動;

  3.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

  (三)虛假宣傳方面

  1.旅行社、導遊透過線上線下等管道對旅遊產品或服務虛假宣傳;

  2.旅行社、導遊以虛假宣傳、承諾等行為欺騙、誤導消費者購買不合格旅遊產品。

  (四)不規範簽訂合約方面

  1.旅行社以欺騙、隱瞞事實等方式,誘導旅遊者簽訂不規範或含有不公平格式條款的旅遊合約;

  2.導遊未依旅遊合約約定提供服務,擅自變更行程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各級文旅部門履職方面

  工作人員在專案整治工作中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或縱容包庇、參與違規違法行為的。

  二、檢舉方式

  (一)廣大遊客發現旅行社、導遊涉及上述問題的線索以及相關意見、建議和投訴可透過12345、12315等便民服務專線進行反映,以便及時受理、分撥轉辦、有效處置。

  (二)社會各界發現各級文旅部門履職方面問題線索的,可撥打省專案整治檢舉電話:0591-86322369進行檢舉。或向駐省文旅廳紀檢監察組舉報,電話:0591-87672763。

  三、注意事項

  檢舉人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反映問題及提供資料要客觀真實,鼓勵實名檢舉;如實名檢舉請如實告知真實姓名、聯絡方式及提供詳細的檢舉內容、資料等相關資訊,以便回饋處理。舉報人捏造、歪曲事實等將被追究責任。對檢舉人的個人資料嚴格保密,確保檢舉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福建省文化與旅遊廳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