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實施旅行社、分社及導覽「紅黑榜」制度

山西大同實施旅行社、分社及導覽「紅黑榜」制度

山西大同實施旅行社、分社及導覽「紅黑榜」制度

2025-07-15    來源:中國旅遊新聞網    作者:王文華    編輯:王詩培  王瑩

據了解,「紅黑榜」即大同市旅遊業「紅榜」與「黑榜」的簡稱,是透過政府入口網站、微信公眾號和官方抖音號等平台對文明誠信經營事蹟公開表揚、對誠信缺失行為進行曝光的公示榜單。 「紅黑榜」涵蓋大同市範圍內的旅行社、分社及導遊,大同市文化及旅遊局將依據12345政務服務平台、旅遊信訪案件、各平台涉旅輿情及糾紛案件等數據匯總形成上榜重要依據。

列入「紅榜」名單發布須具備下列情形之一:旅行社接待量排名前10位,且經核實同月無違法違規、無旅遊投訴記錄的;旅行社、分社及導遊受行政機關或社會組織表彰的;旅行社、分社及導遊受到遊客表揚(信件、錦旗等),並經核實同月無違法違規、無旅遊投訴記錄的;積極參與文明旅遊志工服務活動的旅行社、分社及導遊,並經核實同月無違法違規、無旅遊投訴記錄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列入「黑榜」名單發布:旅行社、分社及導遊同一個月內因負主要責任而產生有效投訴3次及以上的;旅行社、分社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屬於旅遊經營者主要責任的;旅行社、分社及導遊與拉客人員、非法旅遊經營者串通,因擾亂旅遊市場旅行社秩序的;旅行社、分社及導遊與拉客人員、非法旅遊經營者串通,擾亂旅遊市場旅行社秩序,受到影響調處結果,且消極對待旅遊者正當訴求,導致投訴問題升級發酵的;旅行社、分社及導遊因侵權、違約行為損害旅遊者合法權益,被人民法院判決承擔全部或主要民事責任,或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導遊在執業過程中,因擾亂公共設施、違反公共設施、違反公共設施、行為行為、行為在所有遺產上的遺產

「紅黑榜」實施動態管理,對列入「紅榜」名單的旅行社、分社及導遊,在社會宣傳、品牌建設等方面給予支持;對列入「黑榜」名單的旅行社、分社及導遊,依規加大抽查比例及頻次,加強監管力度,督促其自查自查糾、限期整改。

「紅黑榜」每月發布一次,並根據實際情況,必要時隨時發布或長期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