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出臺系列“迎客入藏”財政激勵措施

西藏自治區出臺系列“迎客入藏”財政激勵措施

西藏自治區出臺系列“迎客入藏”財政激勵措施

2026-03-25  來源:西藏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 編輯:張靜

近日,西藏自治區印發《西藏自治區“迎客入藏”財政激勵實施細則(試行)》,面向區內依法註冊,取得營業執照、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組織招徠接待區外、境外遊客到西藏觀光旅遊、休閒度假的旅行社,按照自願申報、線上線下一致、實事求是的原則進行分檔獎勵。

《細則》明確,對全年累計接待遊客1000人天數以上的前50家旅行社分檔給予獎勵,年度全區獎勵總額不超過4000萬元,同一旅行社最高獎勵120萬元;以旅遊包機專列形式“迎客入藏”達到標準且平均售票率85%以上,每班次每人每天額外獎勵30元;對單次車隊(團隊)車輛規模達到10輛車(含)以上,在藏轄區內停留超過8天(含8天)以上、每天行程平均數不低於200公里,參觀遊覽2個以上收費A級旅遊景區的,按每輛車1000元給予組織方獎勵,給每輛車400元油費或充電費補貼,給每車遊客每人100萬元保額50%的綜合保險保費補貼(保額在100萬元以上,按100萬元保額補貼),獎勵分檔執行,不疊加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