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三月 西藏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印發冰川旅遊管控指南
西藏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印發冰川旅遊管控指南
2026-03-30 來源:中國旅遊新聞網 作者:見習記者 柯佳其 編輯:李明浩 李慶禹
近日,西藏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印發《西藏自治區冰川旅遊遊客流量與遊覽距離分級保護及文旅開發管控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全面落實青藏高原生態保護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分級保護、流量管控、遊覽距離限制等剛性措施,平衡冰川生態保護與旅遊開發,築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
《指南》立足青藏高原冰川生態脆弱性特徵,依據生態價值、科學價值、稀有性、社會文化價值和美學價值,將全區冰川劃分為重要冰川Ⅰ級、重要冰川Ⅱ級、一般冰川Ⅲ級三個等級,實施差異化精準管控。Ⅰ級冰川爲生態極敏感區域,實行封禁保護、零遊客准入,僅允許經批准的科研活動;Ⅱ級冰川實施重點保護,核心區禁止商業旅遊,外圍嚴格限流;Ⅲ級冰川適度開發,在保護前提下開展生態旅遊。
遊客流量管控實行分級限額。Ⅰ級冰川嚴禁大衆旅遊;Ⅱ級冰川日接待量不超過1000人次,實行分時預約、分批次准入,遊客須簽署保護承諾書;Ⅲ級冰川日上限2000人次,建立高峯期預警與跨景區分流機制。景區依託實時監控、無人機巡查等手段,達到核定承載量80%、90%、100%時,分別啓動緩入、止入、應急疏散預案,高溫、強降水等天氣可臨時閉園。
遊覽距離與設施建設嚴守生態底線。Ⅰ、Ⅱ、Ⅲ級冰川核心管控區分別爲3000米、1000米、500米,冰湖等脆弱地質單元安全距離不低於100米。遊覽設施採用高架生態棧道,佈局於核心區外,使用環保材料與清潔能源,禁止高排放車輛進入,杜絕破壞原生地貌。
《指南》明確遊客行為規範,嚴禁踩踏冰體、丟棄垃圾、野外用火、違規航拍等行爲,嚴禁以探險等名義進入未開放冰川區域。西藏將建立天地空一體化監測網絡,構建地市、區縣、鄉鎮、景區四級監管體系,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以最嚴格措施保護冰川資源,推動冰川旅遊綠色可持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