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遊部、金融監理總局關於警惕借“保險客戶旅遊”名義 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風險提示

文化和旅遊部、金融監理總局關於警惕借“保險客戶旅遊”名義 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風險提示

文化和旅遊部、金融監理總局關於警惕借“保險客戶旅遊”名義

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風險提示

2026年7月15日   來源: 文化和旅遊部政府門户網站

近期,社會上出現透過虛假宣傳「保單客戶專屬旅遊補貼」「保險公司免費旅遊」「保險理財客戶專屬」等,誘導消費者參與不正規旅遊團的現象,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嚴重擾亂旅遊市場秩序。為此,文化旅遊部、金融監理總局發布風險提示,提醒廣大消費者選擇正規旅行社組織的旅遊團出遊,並保護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一、借「保險客戶旅遊」名義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套路及風險
  (一)主體資質虛假。一些不具備旅行社業務經營資格、無出境旅遊經營許可的個人,利用消費者對保險公司的信任,謊稱保險公司組織旅遊團。招徠吸引消費者參團後,未規範簽訂委託合同,違規委託他人或旅行社帶團。隨行服務人員資質不齊全、執業不規範。
  (二)低價噱頭誘導。以「免費出遊」「專屬福利」「專款補貼」等超低價格、零費用為噱頭吸引消費者,報價遠低於正常出遊成本。口頭承諾無額外花銷,實質刻意隱瞞費用詳情,不向消費者揭露具體安排,中途隨意加價、變更行程。
  (三)簽約流程違規。規避使用正規團隊旅遊合約示範文本,僅以口頭承諾、簡易協議、個人承諾書取代正式文本,合約要素缺失、權責模糊,極易引發後續履約糾紛及權益受損問題。
  (四)行程暗藏陷阱。行程中透過道德綁架、言語威脅、人身侮辱、鎖車閉門、扣留證件、拒發房卡餐卡、「停團」「甩團」等方式,強迫或變相強迫消費者購物。部分購物店假冒「免稅店」或景區景點,兜售價格虛高、品質不符的珠寶、保健品等商品,消費者可能被誘導購買高價低質商品,遭受經濟損失。
  二、風險提示
  (一)核實活動真實性。對於宣稱「保險客戶專屬」「保單回饋出遊」「保險客戶專屬福利」的旅遊活動,請透過保險公司及分支機構官方客服熱線、官方APP或官方公告管道核實活動真實性。無法透過保險公司官方核實、僅透過個人私下推廣邀約的“保險專屬旅遊”,請務必謹慎對待、盡量遠離。
  (二)選擇正規途徑參團。請確認旅行社具有合法經營資質,親自簽訂書麵包價旅遊合同,勿信「協議」「承諾書」等不規範文件。透過簽訂文化及旅遊部2026年版團隊旅遊合約示範文本(境內遊、出境旅遊、一日遊等對應版本)保障合法權益,透過全國旅遊監理服務微信公眾號確認組團社名稱、地接社名稱、導遊姓名及導遊證等資訊真實且準確,拒絕簽訂資訊缺項或模糊的旅遊合約。任何修改應透過書面補充協議確認,勿輕信口頭承諾。
  (三)杜絕「貨不對板」。參加包價旅遊活動前,請務必要求將行程單作為合約配件,且內容須細化至可量化、可核驗的標準。出遊前,行使獲知實際組團社、地接社完整資訊的權利,對未經本人書面同意,旅行社擅自轉團、拼團和擅自變更行程安排的違法違規行為,可以進行投訴維權。如遇旅行社設定「霸王條款」、簽訂與預訂承諾不符的「陰陽合約」、強迫或變相強迫購物等問題,請保留證據並依法維權。
  (四)明確爭議解決。簽訂合約時,請確認合約明確約定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調解、訴訟或仲裁)。因旅行社原因導致合約解除,有權要求旅行社協助消費者回程並承擔相關費用。如遇糾紛,可透過合約約定的途徑維權,防止損失擴大。
  (五)築牢安全防線。請勿參加含有未開發、無安全保障區域的行程。消費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出遊前告知安全注意事項、緊急聯絡方式、目的地法律法規及風俗習慣,發生安全事故時第一時間救助並履行通報義務。如發現旅行社、導遊涉嫌違法違規行為,可透過屬地12345熱線電話進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