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當局擬兩步驟規範旅拍業務 非法旅拍最高罰款十萬元

澳門:當局擬兩步驟規範旅拍業務 非法旅拍最高罰款十萬元

澳門:當局擬兩步驟規範旅拍業務

非法旅拍最高罰款十萬元

2026年10月8日   來源:力報

特區政府建議新增登記制度規管「旅拍」,由當局分配和管理旅拍的地點、期間及名額。具體而言,當局將採兩步驟規範旅拍業務:先透過統一電子平台確認澳門居民資格,再依據旅遊點、時問與業界需求以指引訂定名額與細節,未來亦計劃發放特定背心或證件以利識別並打擊非法工作。未經登記從事旅拍者擬處5,000元至10萬元(澳門幣,下同)罰款,已登記但超出指定景點區域執業者則擬處5,000 元至2萬元罰款。

特區政府建議新增登記制度規管「 旅拍 」,非法旅拍最高罰款十萬元。(新華社資料圖片)

行政會昨(7)日完成討論《特定業務及活動的規管制度》法律草案,因應現時旅遊景點的拍攝服務需求日益增加,草案建議新增登記制度規管在公共地方與他人即場達成協議、提供有償拍攝服務的活動(即俗稱「旅拍」)。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周偉迎表示,旅拍將採取「兩步制」:首先由有意從事旅拍活動的澳門居民在統一電子平台登錄,之後市政署作為主管實體,因應旅遊點、旅拍期間及名額作出發放,已登錄人士可按公佈的地點及時間登記。

料新制度有助識別過界攝影師

周偉迎又指,登錄資格以澳門居民為主,具體分配將透過行政法規或指引細化,會因應不同時間、節日或業界需求彈性訂定名額。旅拍是新創設制度,與現時婚紗攝影店到景點取景不同,亦為旅客和市民提供新的拍攝體驗。

有關注如何規管過界旅拍攝影師及罰則。周偉迎表示,按草案建議,若未登記而從事旅拍,罰款5,000 元至10萬元;已登記但超出獲分配區域或違反義務,罰款5,000元至2萬元。未來或要求旅拍者佩戴背心或證件,設登記機制核查,新制度有助識別過界攝影師。

行政會發言人黃少澤補充,旅拍主要從秩序及安全角度規管,法律通過後,同樣不能過界及非法工作。

另外,草案維持諮詢文本建議,其中卡拉OK場所維持禁止穿著校服的學生進入;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可於上午8時至晚上8時,在父母一方或行使親權人士陪同下進入及逗留。網吧維持禁止未滿12歲的未成年人及穿著校服學生進入。草案明確禁止未成年人進入銷售色情物品的場所及僅供成年人進入的專區。

此外,草案較公開諮詢文本相比亦有幾方面作出調整。第一,將「製作及導演影片」分為兩個類別,即在公共地方或場所超過十人參與,或涉及爆炸品、臨時中止交通服務等六種特別拍攝情況,需要取得預先許可,少於十人的小規模拍攝則納入登記制度。第二,健康俱樂部允許開設在酒店外,維持現行做法。第三,非牟利傳統舞蹈、園遊會等不影響公共秩序及安全活動,將不以獨立行政條件制度規管。

草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黃少澤表示,現時規範特定經濟活動行政條件制度的第47/98/M號法令生效至今已超過27年,隨着社會經濟發展及營商環境轉變,繼續採用上述法令規定的事前審批監管模式,已未能滿足社會對簡化程序及提升行政效率的訴求。

為營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與市場秩序,提升跨部門協作效率,特區政府認為在兼顧公共安全及秩序的前提下,可適度放寬、簡化和完善相關審批條件及程序。因此,特區政府在總結公開諮詢期間收集的意見,並經充分考慮本澳實際情況後,制定了《特定業務及活動的規管制度》法案草案,並將送交立法會審議。